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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7车连撞3人亡其中两孕妇司机被判交通肇事罪获刑
2016-04-14 
(原标题:致7车连撞3人亡其中两孕妇司机被判交通肇事罪获刑)

法制晚报讯36岁的司机驾驶半挂车违规行驶在六环路小客车车道里,在前方因堵车减速时,梁某虽然踩了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导致7辆车相撞,造成其中一辆小轿车内3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死者中有2名孕妇(本报此前连续报道)。记者上午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在此前的庭审中,梁某曾表示认罪希望轻判,而旁听的死者家属坚决不同意,欲冲过去打梁某被法警拦祝

法院查明,2015年11月10日17时10分许,36岁的梁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小客车专用车道行驶至通州区六环路外环,与前方同向行驶的39岁的齐某驾驶的小轿车(内乘王某某、马某、李某)尾部相撞,致该小轿车前方同向行驶的袁某所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童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苗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依次相撞。(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本次事故共造成7车相撞,其中一辆车上的4名乘客中,有3人死亡,3人中包括司机和两名坐在后座的女乘客,2名女乘客都是孕妇。

通州交通队的事故认定书显示,梁某在该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袁某负次要责任。

在法庭上,梁某表示认罪,希望法院从轻处理。听到此,坐在旁听席上死者家属中一名年轻男子大声骂着欲冲过去打梁某,被法警阻拦,“人被撞死了,到现在连一个道歉都没有,还想从轻处理,你还有人性吗!”该男子大声喊着,“从轻处理我们坚决不同意!”其余被害人家属说。(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法院认为,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忽视交通安全,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多车损坏等后果,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予惩处。梁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梁某无犯罪记录,在事故发生后参与抢救伤者,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司机,孕妇,交通肇事罪

作者:洪雪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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