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推动全省交通系统预算绩效考评结果与省补资金挂钩
2016-04-08
近日,省财政厅对99家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综合评价,省厅被评为“优秀”。
为推动交通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日前,省厅组织各设区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相关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并对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完善机制分工协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一套由单位分管预算的领导主抓、财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具体承担落实的工作制度,分工协作,切实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引进第三方组织参与评价。2016年,对省厅指定项目继续采取第三方组织参与的方式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其他自评项目应从省厅入选福建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系统的专家中,选取不少于1名专家参与评价。
三是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监控和纠偏指导。各单位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监控机制、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绩效问责机制,推动将绩效考评结果与省级补助资金挂钩。
四是运用绩效考核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省厅已经把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也应相应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本单位对下和对内设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考核促管理。(厅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