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重点整治三类交通违法行为
2016-04-06
晨报讯集中整治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违法行为;整治危险驾驶违法行为;查处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3月31日,合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起在接受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交警部门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工作,查处多项违法行为。
8条示范路对不文明“零容忍”
今年3月1日到3月28日,交警部门共查处违法停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辆骑跨道路中心线、车道分隔线行驶或任意掉头、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7435起。
吴起表示,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罚态势,以22个一级示范岗和30个二级示范岗为“点”,以8条文明交通示范路为“线”,以点带线、以线促面,整合民警、协警和文明劝导员力量,对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机动车乱变道、机动车乱停放以及行人乱穿行等四类不文明交通行为保持“零容忍”,逢违必纠、执法必严。
据介绍,8条文明交通示范路分别是黄山路、长江路、寿春路、芜湖路、望江路、金寨路、徽州大道、潜山路。而示范岗则涉及合肥市的多个重要路口,比如长江东大街与滁州路交口,长江东路与明光路、临泉路与站西路交口等。
3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
吴起介绍,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开展针对占用公交车道行驶、危险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人等3类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行动。
自3月24日起至9月30日,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从严查处一批酒驾(毒驾)、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速、超员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飙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自3月24日起至6月30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大幅减少电动三轮车载人现象,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不文明交通行为将上媒体曝光
倡导文明交通离不开良好的舆论氛围。吴起介绍,交警部门将会同媒体集中曝光车辆、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不文明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交警部门还将向合肥市民发布《文明行车、文明行走倡议书》。
此外,针对学生上放学期间,开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容易出现随意停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持续做好“护学岗”,传递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学生并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晨报记者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