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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超速、随意变道将严惩
2016-04-05 
原标题:高速路上超速、随意变道将严惩

前天13时15分许,沪蓉高速公路常州境内发生多车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及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妥善处理事故、迅速救治伤员。

省公安厅连夜召开全省紧急视频调度会,要求各地保持高度警惕,全警全力投入,确保清明小长假安全畅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6个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主要领导在岗在位、靠前指挥,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突发警情。

全省交警部门全面提升勤务等级,抽调机关和城区警力支援高速公路,实行警车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路面见警率,提高管事率。高速公路指挥中心通过GPS勤务调度系统不间断开展网上巡查,落实勤务措施。

全面开展雨雾天气“降速行动”,通过可变情报板持续发布限速提示,并通过固定、移动测速装备加强测速执法。所有公安检查站、公路执法站、安全劝导站和路面管控点加大对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首先在沪宁高速、京沪高速、长深高速、沈海高速四条交通动脉采取更加有效的综合措施,率先形成江苏行车规矩。

通讯员苏交轩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于英杰

■你知道吗

时速达百公里

刹车距离至少百米

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长,当车速达到每小时100公里时,安全制动距离至少需要100米。

根据《江苏高速公路条例》规定,雨雾天气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能见度低于2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并应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雨雪天气驾车出行应低速行驶,在能见度不足50米的道路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同时还应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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