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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交通违法零容忍
2016-04-01 
本报讯(记者陈若萱)今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2日至4日,期间扫墓踏青的车流、人流将大量增加,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一系列加强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准备工作。

据了解,3月31日起,我市将进入清明节交通安全防护期,各级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各辖区的交通指挥疏导,抽调足够警力负责?石轮渡、客运站门前及周边道路,?石大桥南岸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石山、狗肚山和中华墓园、宝峰岩山、掠鸟尾山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保障,充分利用墓区及道路周边各种空地设置停车场,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引导车辆、人员安全通行。在东港码头入口处(磊口岭北侧)设置汽车停放点,禁止汽车进入火葬场路段;在中院刑场设置摩托车停放点,禁止摩托车在火葬场路乱停乱放。磊口路口方面,指挥车辆有序通过路口,间断放行双向车辆,指引大货车绕道,禁止大货车进入磊口路段。同时,加强海滨路广场轮渡门前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4月2日至4日每天上午7时至下午6时,视情况对海滨路的博爱路口至新兴路口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实行?石大桥高峰间断放行措施,当大桥桥面积压车辆时,负责在永泰、杉排、西港高架桥3个入口进行同时截流,暂停车辆上桥,并抽调足够警力负责大学路、桑浦山、蓬州山、鸡笼山和汕头大学等地的交通指挥及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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