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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告官”由铁路法院一审
2016-03-31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4月1日起,将集中管辖原由南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

        此前,“民告官”案件多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即作出行政行为的单位在什么地区,即由该地法院审理。去年6月,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下发相关意见,将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整体交由南京市实行市一级属地管理,要求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指定管辖、集中管辖,跨区划审理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环境保护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等,逐步过渡到跨省辖市范围审理相关案件。

        南京铁路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潘伟介绍,2015年南京全市基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069件,同比上升53.3%,预计今年还会继续增长。为此,南京铁路法院成立了4个行政庭,从全市两级法院遴选13名法官充实队伍,这些法官多为行政审判条线业务骨干。铁路法院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赴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理案件。

        (顾敏)

        作者:顾敏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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