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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6-03-29 
【本报讯】为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更加严格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农村面包车超员,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农用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载人,严厉处罚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公安厅明确:营运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内的,处3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同一运输企业2年内累计有2次以上车辆超员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3000元罚款。农村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未达20%的,处100元罚款,一次记3分;超过核定载人数20%以上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6分。

同时,将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对无证驾驶营运客车,对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处罚的,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等的违法行为,视情节不同进行罚款、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罚。□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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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警查处非法运输危化品车辆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兰州交警将从即日起联合运管处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强化对全市危险品运输市场整治的监管。

据了解,兰州市交警支队、兰州市运管处要求兰州市或在兰运营3个月以上的异地危险品运输车辆在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时,必须提供运管部门出具的营运资质证明。同时两部门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针对超速、疲劳驾驶、未参加年审、未处理违章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另外,两部门还将不定期地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协调兰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拉运液化气钢瓶的违法行为。

日前,雁滩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天水路北口,查获一辆甘A4N27×非法运输危化品轻型厢式货车。在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及运输资格证查验后,发现汽车所载钢瓶内装的是氩气,而当事人并未持有运输危化品资格证、运输危险品通行证、且无运输危险品押运员,属非法承运危化品,同时发现车内共装有36个瓶体,瓶体表面未标明任何相关信息,并且部分瓶体正在漏气,得知这一情况后雁滩交警大队立即向交警支队进行汇报。

交警支队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处置应急预案,同时协调安监局、质监局、运管处、治安处、消防队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因当事人及车辆未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运输危险品通行证、且无运输危险品押运员,属非法运输危化品。

□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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