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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交通工程建立质量安全监管“负面清单”
2016-03-28 
3月25日,记者在朝阳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确保交通工程质量,今年交通质监局将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质量安全监管“负面清单”,通过定期发布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逐步将信用评价结果用于招投标活动。

2015年,市交通质监局全年监督公路里程1368.7公里,桥梁4905.6米/49座。全年开展综合督查3次、各类专项督查10次、日常巡查35次。下发当场处理决定书和现场纠正单23份,停返工2次,清除不合格材料1700立方米,橡胶支座35块,通报施工管理人员11人次,处罚施工单位1家。从鉴定结果看,县级以上新改建工程41项,优良级品38项,优良品率为92.7%,其中26项国省干线工程全部为优良级品。乡村级公路新改建工程104项,优良级品42项,优良品率为40.4%。全市共计16项工程达到精品工程标准。

今年,全市交通质检系统在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措施。通过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质量安全监管“负面清单”,定期发布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逐步将信用评价结果用于招投标活动。对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曝光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对质量安全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基建程序、招投标行为违规、压缩工期、偷工减料、试验检测数据报告造假、主要材料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违规操作、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坚决给予曝光。对生产、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禁入市场,并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或吊销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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