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伤人交通事故请找人民调解室
2016-03-18
人民调解室里,一起协调了1年的交通事故正在调解。
今后,发生伤人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用几个部门来回跑了。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建立事故调解机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可以当面调解,此办法即将在全市推广。
昨天,一起因车祸致伤调解快1年的事故,在渝中区警方召开的调解会上调解成功。
以前要几个部门来回跑
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贺茳峰介绍,以前发生伤人交通事故,当事人一般有3种方式进行解决——车祸双方自行协商,警方协调,协调不成功求助于法院。
贺茳峰介绍,交通事故一旦涉及到伤人,很难第一时间解决,当事双方在赔偿问题上难免出现异议,大家担心耗时又不愿走司法程序,有的事故一耗就是几年。期间,当事人对法律法规不熟,还要不断进行司法求助,律师求助,几个部门来回跑。
如今四位一体当面调解
贺茳峰称,面对伤人事故调解难问题,渝中区交巡警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理赔“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在事故大队办公室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调解委员会由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交巡警支队、重庆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派员驻点。伤人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直接通过调解室,由交巡警联动相关部门进行专业调解,事半功倍。
申请调解注意这些情况
通过调解室进行调解的事故,需要注意以下这些情况。
首先,必须是伤人交通事故;其次,当事人可通过电话交流、网络咨询和面对面请教3种方式,向人民调解专家以及法院、司法局征求意见,直接询问经办民警即可。
之后,双方自愿情况下,可向警方提出事故调解申请,民警在1个工作日内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调解申请转交司法调解员,由司法调解员负责审核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相关资料,在两个工作日内联系法官、保险公司和承办民警,确定调解时间。
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介绍,去年8月“三调联动四位一体”机制运行以来,事故赔偿周期由原来的20日至30日缩短为7日至10日,已调解疑难事故50起,调解成功45起,与传统调解相比,成功率提升25%。
今年3月开始,“三调联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将向全市推广。
案例
协调一年未果调解半天成功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正在调解一起事故,该事故此前调解1年未果。
去年5月,李女士开车将横穿道路的李婆婆撞伤,警方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双方无异议。李婆婆鉴定伤残等级后,李女士的保险公司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多次谈判双方都未能达成协议。
昨天,在赔偿问题上,司法局、法院和保险公司最终在现场达成协议,问题解决。重庆晚报记者黄河摄影报道
作者:黄河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