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闹市区一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一人涉嫌包庇罪双双被捕
2016-03-10
疑点“撞人”后他非常淡定
民警介绍,经过调取曲靖中心城区有关路段监控显示,2月25日晚上8时03分,一辆白色宝马X6越野车沿紫云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机动大队路口时,4名曲靖市工商学校的在校学生正在过马路,走在最后的17岁学生陈某不幸被冲过来的宝马撞飞至10米开外,造成陈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坐在副驾驶座的刘某先下车查看,当发现陈某倒在血泊中时,他返回车中告知驾驶员赵某,说陈某可能已死亡。两人随即下车离开。赵某拨打朋友马某的手机仓皇求助,而马某在电话中保证将会为其找人来“顶包”,并联系上了赵某的堂哥赵某某,让其立即赶到案发现场顶罪。
与此同时,被撞学生陈某的同学也拨打了110和120,当民警赶到时,赵某某从人群中走出,并大声说是他开车撞到了人。司机主动“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不过一些蛛丝马迹还是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司机肇事后头脑过于清醒,言语冷静,行为很是反常。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孙向云称,他凭多年办案的直觉分析,对方不像是驾驶员。一般肇事,特别是致人死亡的肇事案司机神情都会比较紧张,说话吞吞吐吐,但“认罪者”思维清楚,跟民警对答如流。
真相监控发现肇事者另有其人
民警勘察现场时发现,肇事车辆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经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且对路面动态观察不足,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事故发生后未抢救伤者,也没有报警。之后,民警将自称是肇事者的赵某某带回交警大队调查,赵某某交待说他驾驶堂弟赵某的宝马X6越野车从易隆返回曲靖,途经事故路口时因视线不清撞上了陈某,至于是车身哪个部位撞上人的,赵某某含糊其辞地称心慌记不清楚了。
诸多疑点,让民警没有马上结案,而是调取监控,仔细查看了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情况,民警清晰发现,事发时自称是肇事者的赵某某并没有在车上,而是赵某某的堂弟赵某和另一名男子在车上,随后两人弃车逃逸。
一场企图瞒天过海的交通肇事找人“顶包”案真相大白。根据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和种种证据表明,民警判定,自称是肇事者的赵某某极有可能是替人顶罪。而此时,堂哥赵某某依然坚持事发时是自己驾驶宝马车撞死了人。她的妻子却在民警调查时坦白,丈夫当晚8时还在家吃饭,此说法和赵某某的说法完全不吻合。
随后,民警多次向赵某某进行普法教育,说明如果作伪证后果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赵某某依旧咬死称,“车就是我开的,我对我所说的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顶包“仗义”堂哥涉嫌包庇罪
民警介绍,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性质恶劣,其中前来顶包的驾驶员不关心死者的伤情,而是很狂妄地说肇个事无非就是赔钱了事。“我这个宝马车有保险,不怕……”当民警说紫云路上有监控,要查明肇事司机很简单,只要上后台警察网一调就一切明了,赵某某还自作聪明地坚持咬定自己就是肇事驾驶员,对于顶罪完全拒不交代。
死者父亲陈先生非常伤心和气愤,“难道有钱人就如此漠视生命,以为用钱就能掩盖一切吗?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惩1众多市民对此事件也觉得要严厉处罚。民警掌握了肇事者为赵某后,当晚连夜出击想找到赵某问话,但对方离家不归。次日,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调查,顶包者赵某某这才承认自己是冒名顶罪的。
民警称,肇事者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其堂哥赵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之规定,涉嫌包庇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春城晚报记者蒋琼波
本文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