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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交通文明指数:福田得分最高
2016-03-03 
深圳晚报讯(记者胡琼兰)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文明办获悉,1月深圳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0.51分,比2015年12月增加0.27分,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与12月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据悉,1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30%,与2015年12月相比,守法律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均有上升;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0.81分,比12月减少0.35分,主要原因是1月交通标线缺失和信号灯故障现象有所增加,分别比12月增加8处和15处,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6.61分,比12月减少0.27分,主要是1月出现堆物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有所增加。

从各(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福田区得分最高,为86.52分,罗湖区次之,为86.28分;宝安区、龙华新区和光明新区指数得分相对较低,分别为74.69分、71.95分和61.49分。与2015年12月对比,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龙华新区上升幅度最大,增加2.20分;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和大鹏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福田区下降幅度最大,减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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