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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道路运输车辆今起不再强制“季检”
2016-03-01 
        近年来,我省所有获准运营的运输挂车被强制要求每季度完成一次检测,并留下审验记录,才能通过运管年审。2月29日,记者获悉,从3月1日起,这种“强制”做法将取消。省交通厅已下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赣交运输字[2016]7号文件,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及县(市)、区运管部门遵照执行。该文件明确:从3月1日起,不再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强制二级维护(即“季检”);在车辆审验时,不再查验车辆二级维护凭证,经营者可自行确定维护周期。

        去年10月22日,本报曾刊发《我省运营挂车强制“季检”何时休?》报道,引起了省交通厅重视。省运管局就该报道内容及时与交通部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维护检测制度改革,争取尽早取消全省挂车强制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今年1月22日,交通部根据对1990年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年第13号)修订内容,重新颁布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要求全国交通系统于3月1日起贯彻实施。

        2月29日,省运管局就省交通厅转发该“新规”文件作出解读。和当下规定相比,经营者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可根据相关规定,自主确定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周期。不具备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者进行二级维护,无需到运管部门备案签章。而此前,这个维护周期是由省级运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强制二级维护取消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状况和车辆技术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审验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此外,“新规”还调整了客车、危货运输车辆综合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周期及频次,即客车、危货运输车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一次检测和评定;其他运输车辆每12个月进行一次检测和评定。

        作者:童梦宁

        本文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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