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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再取消3项
2016-02-04 
本网讯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项。

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项,分别是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和潜水人员从业资格;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项,即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加上前4批取消的7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5批取消的职业资格中,涉及交通运输部的共计10项。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之一。截至目前,国务院关于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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