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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交警巡逻遇交通事故警车护送医院伤者获救
2016-02-02 


兴义交警送伤者进医院抢救。



男伤者几近崩溃,几次蹲在地上失声痛哭,交警一边安慰,一边为他办理手续。

亮点黔西南讯1月29日,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巡逻车贵E9260警在辖区巡逻,中午1时30分左右,在途径兴义大道市法院门口路段时,他们发现对向车道的市检察院门口路段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二轮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了碰撞,一名女子坐在地上,一名男子抱着一个婴儿站在路中央。

执勤人员立即将巡逻车驶近现场,下车将坐在地上的女子搀扶到人行道上坐下,招呼抱着婴儿的男子走到路边。面包车驾驶人告诉执勤人员“已经报了1201。因为有人员受伤,执勤人员便用对讲机向事故处理组作了报告,然后安抚当事人。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得知婴儿只有四个月大,事故发生时也一起摔倒在地。这时交警们发现婴儿脸色不对,没有了哭声,觉得情况不妙便立即向中队领导报告。中队领导立即指令人员增援,用巡逻车火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二中队民警把伤员安排上了巡逻车,选择向最近的黔西南州中医院奔去。经过州中医院紧急检查,婴儿左后脑有一血红包块,因为中医院没有专门的婴儿检查设备,只能紧急转院到兴义市人民医院。此时,赶到医院增援的协警刘超、李兴贵抱着婴儿,举着氧气袋,扶着伤者上了急救车。在警车的护送下,伤者一家得以快速转至兴义市人民医院,孩子被送往急救室抢救。民警又搀扶着男伤者办理各项入院手续。几近崩溃的男伤者几次蹲在地上失声痛哭,民警们一边安慰,一边为他办理好手续。离开医院时已是下午3时多。为了留下当事人的信息,便于事故处理,民警此时才在一张纸上留下了当事人的信息:罗某某(电动车驾驶人)、王某(乘坐人)、罗某某(婴儿)。

日前,兴义交警经过电话联系罗某某得知,他四个月大的女儿已脱离危险,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观察、治疗。罗某某腿部有骨折,王女士无大碍。

交通事故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柴方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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