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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区新增16处“电子眼”今起抓拍交通违法
2016-02-01 
28日,衡水市交警支队通过其微信公众号“衡水交警微发布”提醒市民,市区16个路口增设了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即市民所说的“电子眼”,并于今日启动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功能。

这16处“电子眼”的具体分布情况为:人民路中心大街交叉口、人民路中华大街交叉口、人民路昌明大街交叉口、人民路西外环交叉口、和平路前进大街交叉口、胜利路前进大街交叉口、新华路中华大街交叉口、新华路育才大街交叉口、胜利路红旗大街交叉口、胜利路康宁街交叉口、胜利路中华大街交叉口、胜利路育才大街交叉口、永兴路自强街交叉口、永兴路育才大街交叉口、河阳路红旗大街交叉口、南外环红旗大街交叉口。

上述“电子眼”抓拍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情况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记6分,罚款100元;逆向行驶,记3分,罚款200元;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记3分,罚款100元;违反限行规定,罚款100元;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100元;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记3分,罚款100元。(记者杜俊颖)

(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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