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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处规范依七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016-01-29 


1月25日,市公路管理处组织召开了理顺依七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副局长王玉罡主持。公路处主管处长、路政科相关人员、市农村公路管理站主要领导、依七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依七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确定执法资格。近期市政府已明确依七处属于国企性质,公路处不可直接委托依七处进行路政执法。根据《公路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公路处委托市农村公路管理站行使依七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执法权力,派驻具有执法资格的路政人员开展路政执法工作,依七处配合、协助市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依七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二是确定票据使用印签。依七处路政罚没票据不再使用原有执法印签,使用市农村公路管理站相关印签。三是确定行政审批权限。依七高速公路涉路审批事项由市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受理,上报市公路处,由公路处按审批权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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