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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到期,15条高速还得收
2016-01-27 
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宋磊)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吹风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娥介绍了我省高速公路收费专项审计有关情况。

李娥说,我省收费高速公路分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43条(段),收费里程3103公里,占全省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61.32%;经营性高速公路25条(段),收费里程1957公里,占全省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38.68%,其中山东高速集团管理19条(段)、1452公里,山东东青公路有限公司、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管理6条(段)、505公里。

李娥介绍说,截至2014年底,我省68条(段)高速公路累计通行费收入1713.28亿元,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入837.49亿元,经营性高速公路收入875.79亿元。累计支出1328.6亿元,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支出795.25亿元,经营性高速公路支出533.35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山东高速集团经营性高速公路2014年收费总额80.82亿元,平均每公里收入556.64万元;政府还贷高速公路2014年收费总额99.98亿元,平均每公里收入360.42万元。经营性高速公路每公里收入高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平均每公里收入高出196.22万元。

李娥说,到今年年底,43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仅有京沪高速化马湾至临沂段、临沂至红花埠段2条高速公路和滨新高速滨州黄河大桥能够还清贷款。其他政府还贷高速中,京沪高速泰安至化马湾、日兰高速竹园至曲阜段等10条高速公路可以在5年内收回贷款;博山至莱芜、济聊高速德州段等4条高速公路可以在5至10年内收回贷款;荣乌高速烟台绕城、即墨至平度等10条高速公路需要10至25年收回贷款;青兰高速青岛至莱芜段、威青高速海阳至即墨段等3条高速公路能正常还息但还本压力大;泰安至莱芜、枣庄至木石等5条高速公路收不抵支。

在今年年底收费到期的15条(段)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中,13条高速公路在收费15年后仍不能还清贷款。据悉,在新修订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省政府已同意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策后按相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今年年底15年收费期限到期的15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以解决高速公路养护费用的问题,保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

(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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