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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路安全“生命线”
2016-01-22 
议案提案追踪

本报记者许丹婷“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道路运输超限超载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制定综合性更好、针对性更强、效力等级更高的地方性法规。”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何东真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了议案,建议尽快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自治区人大财经委根据调查,认为目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仍未得到根本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并未完全落实到位,车辆生产和货运源头治理监管职责缺位,现有法律法规赋予路政执法机构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手段不足,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法律责任偏轻,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健全。因此,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认为,应认真总结我区治超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有必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地方性法规。

“从外省的经验看,安徽省制定的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从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后,全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率由4%下降到1%以下,河南等省也正在开展治超的立法调研工作。”财经委负责人表示,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认真总结我区治超工作经验、吸收外省立法成果、进一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启动相关立法工作程序,适时将法规草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作者:许丹婷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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