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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春运安全需严查交通违法
2016-01-22 
原标题:保障春运安全需严查交通违法

关注理由

春运是一年中公路客货流量最集中、人员流动最频繁的时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平平安安回家过年,是每个家庭的心愿。

□本报记者陈磊

1月19日10时许,在济青高速上,一辆轿车追尾一辆货车后两车起火,轿车司机受伤被困车内,货车司机砸碎玻璃将其救出。

从目击者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在事故现场,小轿车的车头直接钻到了货车尾部,已被烧成空壳。

就在当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2016年春运(1月24日开始)交通安全预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安全。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5年的春运期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年均发生117起,占全年总量12.6%,群死群伤事故易发多发;低驾龄驾驶人肇事风险突出,3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0.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春运期间安全出行,政府有关部门既需要做好政策引导,也需要对驾驶人严格事前规制,更需要依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交通安全挑战严峻

对于发生在1月19日济青高速上的车祸,现场目击者回忆,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时,货车和轿车仍在燃烧。

消防官兵表示,是轿车先着火,接着引起货车着火。最终经过两个半小时的救援,现场火势才被完全控制。

在张广的同学群里,这条消息并未影响大家讨论自驾回家的劲头。毕竟是春节,没有买到票也要想办法回家。

张广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他的家乡在我国中部某省,离北京1000多公里。

“大家都几号回家”张广的高中同学群里蹦出这句询问。

“(2月)5号或者6号。”一位同学回应。

“我(2月)7号。”紧接着是一张哭脸。

“(2月)1号。”一位同学炫耀,并表示准备开车回家。

张广没有买到回家的车票,立马跟了一条信息:“你要是开车的话,我就搭你的车了。”

“那也行,我一个人。”同学回答,“刚好咱们换着开。”

据相关部门预测,2016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旅客运输量将达24.8亿人次。

张广只是其中之一。

像张广这种出行选择,作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考虑更多的是这种出行方式带来的风险。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称,春运自驾、拼车返乡渐成潮流,不少驾驶人缺乏长途、山区公路、高速公路驾驶经验,加之急于赶路回家,交通违法多发。

该提示的数据基础是,近五年春运期间,私用车违法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64.7%。2015年全国载客汽车保有量增加超过1600万辆,春运期间自驾出行量预计增长20%以上,自驾违法风险更为突出。

此外,中西部地区群死群伤事故集中,农村道路事故呈上升趋势。近五年春运事故分析显示,中南、西南片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占全国的47.2%,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占全国的30%。

低驾龄驾驶人肇事风险日趋突出。近五年春运期间,3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0.2%。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最多,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2016年春运期间,多重不利因素叠加,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针对“非常严重”的春运交通安全,杨建顺建议,政府需要加大交通运力供给,在出行方式的价值取向上引导大家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同时,驾驶人在出行时要充分做好安全措施并遵守交通规则。

参与者守法意识待提高

梳理公开报道,2011年至2015年春运期间,交通安全事故时常见诸报端。

2011年1月1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陶某驾驶大型客车,因超速行驶未能及时制动,与前方因交通事故停在左侧道路的小型客车相撞后,冲入路侧边沟后仰翻,造成16人死亡、25人受伤。

“十次事故九次快”。公安部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5年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客运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达三成以上,客车超速已成群死群伤事故主因;春运期间超速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春运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近10%。

2012年2月18日,贵州省道真县驾驶人冯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搭载35人(核载19人),由于内胎破裂加之严重超员惯性增大,翻坠入路坎下,造成车上乘客13人死亡、22人受伤。

2014年春运第一天,京沈高速河北迁安站附近发生了一起连环车祸,百辆汽车连环相撞,许多汽车都被挤成了“铁面包”,有的车辆还发生爆炸,火光冲天。这起车祸共造成9人死亡。

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显示,近五年春运期间,在私用车违法导致的死亡人数中,未按规定让行、超速、无证驾驶、逆行、酒驾是主要肇事违法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道路交通状况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和文明状态。

“我们的社会已进入汽车时代,可交通参与者的思维还停留在非机动车时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时间尚短,民众的交通守法意识普遍淡保

杨建顺认为,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有相应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法不责众”的心理驱使人们无视规则,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秩序尊严。

除此之外,近五年春运期间受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引发的事故较多,占14.9%;其中,2015年因雨天发生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28.4%。此外,夜间事故高发,特别是18时至21时事故死亡人数占比较全年其他时间多近10个百分点。

为此,公安部交管局提示,遇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减少变道超车、谨慎驾驶,尽量避开早晨和午夜雾气、暗冰多发时段。在路面结冰的道路行驶时,应做到平缓驾驶、保持车距,尽量直线行驶,进入弯道前应提前减速,尽量避免变道、超车。

不能让违法者心存侥幸

2014年春运,各地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090万起,其中查处超速790万起、超员4.8万起、疲劳驾驶6万起;查处酒后驾驶4.5万起,其中醉酒驾驶6900起……

2015年春运,各地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100万起。其中,查处超速违法897万起,查处疲劳驾驶5.6万起,查处无证驾驶13.8万起,查处危化品运输违法5.4万起,查处酒驾8.1万起、醉驾9640起……

杨建顺建议,确保春运交通安全,执法部门必须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惩不贷,同时确保执法的统一性和广覆盖性,对交通违法者施以教育和惩处措施,不能让交通违法驾驶人产生侥幸心理。

杨建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确立了人人需要自觉遵守的交通准则,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的实效性。

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显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随后10年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趋好,交通事故量和事故死亡人数连续10年下降。

统计显示,这10年间,闯红灯、“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问题得到有效改观。因超速驾驶、超员超载驾驶、疲劳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2.1%、14.2%、22%。特别是2011年“醉驾入刑”后,全国酒后驾驶下降18.7%,醉酒驾驶下降42.7%。

杨建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本身还存在一些不尽科学的规定,某些法律法规本身也要经历修改完善的过程。应当研究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最大可能保障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相对稳定性,为道路交通安全奠定坚实的法制支撑。

“希望立法上赋予执法部门更多执法手段,保障执法部门针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杨建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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