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台江光明港工程安置房周边拟建两条道路
2016-01-21 
记者20日获悉,我市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安置房周边道路工程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拟用地面积为0.6702公顷,建设用地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建,地点为:A路东起鳌港路,止于现状小区道路;B路东起鳌港路,与鳌祥路相接。

我市三江口片区F地块建设还将征收仓山区城门镇集体土地0.0853公顷,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福州晚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