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将成交通违法直接证据,上海最迟上半年推行
2016-01-11
“让每一位市民的行车记录仪,都可以成为交警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1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在做客新闻广播节目时透露,目前警方已经进行了调研,最迟在2016年上半年推出相关措施。
1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在做客广播节目《市民与社会》时透露,上海将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就出台这项重磅措施,让全民监督和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在节目中,听众邵先生提问,面对经常发生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和路口拖尾巴等交通违法行为,能否增加便衣执法,随时对交通违法开罚,就像“电子眼一样”。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表示,邵先生的建议与警方正在拓展的执法手段不谋而合,交通管理不仅需要警方作为,也需要交通参与者的配合:“我们老百姓驾驶员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的违法行为,可以作为警方处理的直接依据。我们经过调研之后,觉得在操作上面没有任何问题,我们正在完善一些技术层面的准备,最迟也不会超过今年上半年推出,真正让广大市民共同参与这座城市的交通秩序的管理。我们讲,心中有交规,一路上无探头,如果你心中无法规,那么处处都是探头。”
俞烈透露,目前上海已经开始逐步试行,公交车的行车记录仪,已经作为占用公交车道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120急救车的行车记录仪,对不给特种车辆让路的车辆记录在案。下一步,运输车,渣土车、工程车也要安装行车记录仪。
俞烈表示,动员更多市民驾驶员朋友参与城市管理。处罚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我们希望能让这个城市的交通畅达,能够安全有序,特别需要市民,还有驾驶员一起参与。
其实,市民的行车记录仪作为处罚交通违法的证据已有先例。
2015年10月25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上海南北高架行驶时,遇到车辆逆行。事后据“警民直通车-上海”报道,交警通过行车记录仪所拍到的牌照号找到了逆行违法的驾驶员并处以扣留驾驶证、记12分并罚款。据违法女司机潘某称,由于对道路情况不熟,发现走错路后在高架上驾车原地掉头逆向行驶。
另外,其他城市已经尝试用行车记录仪对部分交通陋习进行记录。比如浙江杭州交警鼓励车主,利用自己的行车记录仪、照相机等工具,拍摄不文明行为的队伍。湖北武汉的公安交管部门则鼓励市民用行车记录仪,对车辆任意插队的“加塞”行为进行抓拍。据羊城晚报5月报道,2015年1月1日至5月5日,深圳交警共接受交通违法举报2919宗(线索5970条),其中以行车记录仪视频、图片举报的达70%,符合举报条件并依法录入的交通违法918宗。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442宗,发放奖金5万余元。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发现,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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