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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创建立体化公共交通的社会防控体系
2016-01-07 
央广网北京1月6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夜新闻》报道,5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境内109国道上一辆正在行驶中的301路公交车因人为蓄意纵火,造成17人遇难,33人受伤。犯罪嫌疑人马永平已落网,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近两年来,公共交通恶性事件屡有发生。针对公共交通安全问题,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张庭柱教授认为,公共交通的领域安全事件频发主要是三个因素:其一,是我国交通运输的公共属性;其二,是我们公共交通的开放性;其三,是公共交通的集中性,即人和物高度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这几个因素就决定了一些反社会、反人类的暴力恐怖分子经常会选择公共交通领域来作案。

张庭柱还认为,要较好地维护公共交通安全,首先要创立一种立体化的公共交通的社会防控体系,将专业队伍和志愿队伍相结合,动态防护和静态防护相结合,行业防控和社会防控相结合事前防控和事中、事后控控相结合,人力防控和装备防控相结合,同时要发挥地方党委领导发挥政府的作用。其二,要突出这种公安机关的专业作用,同时组织企业和社会的作用。同时要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加强交通枢纽的防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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