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6-01-06
八所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的要求,现将八所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欢迎公众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八所港规划形成“一港三区”的发展格局。其中鱼鳞洲港区规划岸线长度2238m,面积75.5hm2,泊位10个,通过能力1480万吨;罗带河港区规划方案一岸线长度7397m,面积336.9hm2,泊位24个,通过能力7030万吨;罗带河港区规划方案二岸线长度8031m,面积321.3hm2,泊位25个,通过能力6930万吨;高排港区规划岸线长度3459m,面积257.7hm2,泊位14个,通过能力4500万吨。
(二)索取报告书和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网站下载报告书或者向规划编制单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以电话或者E-Mail方式索龋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规划编制单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98-255605480898-25560191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2-59812345-6218传真:022-59812396,
Email:lidc950812@1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对规划布局及规模合理性、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您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