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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广安市交通运输系统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裁量权规定》
2015-04-15 
        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促进合理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等规定,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实际,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广安市交通运输系统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裁量权规定》,该《规定》共7章24条,对公路建设设计审批、公路建设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行政许可(审批)受理与许可(审批)决定送达、行政许可(审批)的变更、撤销、撤回和注销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规定》的发布,是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工作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离制度,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起到督促作用,增强规范行政权力自觉性,严格执行裁量权标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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