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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月1日起我市取消城市道路停车收费
2015-12-29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廖巍巍)28日,市政公用局发布最新消息,市政府已明确从2016年元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

为了进一步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利于民,今年9月24日,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39号),明确取消和暂停部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中包括取消城市道路停车收费项目。武汉、宜昌、荆门等地已率先于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城市道路停车收费。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将从2016年元月1日起正式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违规收取道路停车费的行为,可拨打12358积极举报。

城市道路停车位取消收费后,原停车位暂时保留,市民按标识标线规范停车,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对不按标线停车的,一律按照违章停车进行处理。另外,为推进简政放权,支持城区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元月1日起将城市道路停车管理职能由市政公用局下放各城区政府。我市将学习借鉴外地管理经验,着手研究新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与规范道路停车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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