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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2015-12-23 
宁夏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补遗书3号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1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邮编75000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相应修改为2016年1月7日9时00分。

三、各合同段投标最高限价如下:

1、A1合同段投标最高限价为:28470万元。

2、A2合同段投标最高限价为:22364万元。

3、A3合同段投标最高限价为:27292万元。

4、A5合同段投标最高限价为:25511万元。

5、A6合同段投标最高限价为:16329万元。

6、A7合同段投标最高限价为:18118万元。

四、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条款中15.1条增加约定:碎石料场储量不足或供应不及时,承包人可考虑其它材料合格的碎石料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在内,发包人将在实施过程中对碎石料场不做变更处理。

五、本项目技术规范补充条款、各合同段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单及固化电子清单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请各投标人登陆网站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文件后附件中自行下载。

六、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申请人收到请回执至jiaxt@126.com。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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