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综合督查的通知
2015-12-22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三沙市、洋浦经发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交公路发〔2015〕59号,以下简称《规则》)、《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交运建〔2015〕347号)、《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交运建〔2015〕7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公路工程
1.澄迈县抽查项目:文儒至仁兴公路、S212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公路工程。
2.省公路管理局管理项目,抽查项目:省道S100快速干道改建工程、G225海榆西线儋州市区至西培段、国道G224海榆中线五指山市段改建工程、国道G223海榆东线嘉积镇和中原镇段改建工程、天新线志仲桥改建工程、海榆东线龙头湾桥改造工程。
3.2015年新开工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二)水运工程:
1.三亚市,抽查项目: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
2.洋浦开发区,抽查项目: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工程。
二、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内容包括建设市场督查和质量安全督查。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市场督查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210号)的要求执行;水运项目建设市场督查内容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4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交函水〔2014〕262号)的要求执行;公路水运质量安全督查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安监发〔2014〕122号)要求执行督查表格详见附件。被检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备查:
(一)公路工程项目
1.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管理局
(1)公路建设总体情况;
(2)公路建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3)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监管情况;
(4)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
(5)招标投标监管情况;
(6)建设项目监管和违法违规查处情况;
(7)建设资金筹措及落实情况;
(8)以往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9)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监管情况;
(10)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1)行业监管存在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
2.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在本省的地理位置图及路线布置图(比例尺1:10万~1:50万)等;
(2)设计、施工、监理标段划分情况,包括施工与监理驻地位置、主要工程量、重要结构物位置及名称、拌和场位置等资料(应列表或标于平面图上);
(3)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4)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5)项目信用管理情况,包括参建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工程变更、工期控制等情况;
(6)配套资金筹措和落实情况;
(7)项目质量、安全、资金、质保资料管理等情况;
(8)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监管情况;
(9)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与好的经验做法。
(二)水运工程项目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4年水运建设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交函水〔2014〕262号)规定的检查内容准备。
三、督查组织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自查工作。省厅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对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进行抽查。省厅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闯
副组长:潘德雄吕晓宇王成斌
第一工作组:
成员:陈颖新(带队)张华平朱材权吴培
林娟贺平林健
负责督查单位及项目:澄迈县文儒至仁兴公路;S212省道隆大线美向至大丰公路工程;省道S336琼中营根镇至中平镇南坵段公路改建工程,天新线志仲桥改建工程;省道S100快速干道改建工程;G225海榆西线儋州市区至西培段;国道G224海榆中线五指山市段改建工程。
第二工作组:
成员:阳振中(带队)杨章韬韩旺李基刚
张德文林育山
负责督查项目:铺前大桥;文昌昌洒至明月滨海公路、明月至茂山滨海公路、茂山至山雅滨海公路及铺前大桥东延长线土建工程;文昌市文城至铜鼓岭公路改建工程、省道S316铜宝线文教镇至宝藏坡段改建工程、省道S205文蓬线改建工程;博鳌机场进出场路工程、S301嘉龙线、S302黄屯线改建工程;国道G223海榆东线嘉积镇、中原镇段改建工程。
第三工作组:
成员:李邦武(带队)张春宇王锦攀吴叶
王琳婷钟考明王立强(中交一航局安全总监)
负责督查项目:中线琼中至五指山至乐东高速公路、国道G361陵水至大本段改建工程、国道G223海榆东线改造工程(三亚海棠湾至亚龙湾段)、海南省G98环岛高速公路石梅湾至三亚段改建工程;海榆东线龙头湾桥改造工程。
第四工作组:
成员:韦世军(带队)丁超招海明杜玲
阮琼琦吕昕薛诒卷
负责督查单位及项目: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工程。
四、督查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自2015年12月21日开始,29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督查工作组确定,并在督查前通知受检单位。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组织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按照要求在督查前向工作组提供自查报告(详见附件1)。各受检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可与建设项目日常检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减少重复工作。
(二)各督查工作组要精心组织督查工作,按照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受检单位及项目进行评价,按有关要求完成和填写公路建设市场综合督查表和质量安全督查表(标明分数,详见附件2和附件3),及时反馈督查情况,最终形成督查报告(详见附件4)。督查工作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对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报告和督查考评表于2016年1月11日前汇总至厅建设管理处。省厅将对督查情况在全省通报。此次督查结果及有关单位的履约情况作为2015年度施工企业、监理、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要求,遵守各项廉政规定,轻车简从。
工作总联系人:厅建设管理处张春宇,
联系电话:0898-65343658,18089899399。
邮箱:565763887@qq.com。
第一工作组联系人:厅建设管理处张华平
电话:0898-65225503,13907551452。
第二工作组联系人:厅建设管理处杨章韬
电话:0898-65238379,18976477527。
第三工作组联系人: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王锦攀,
电话:0898-66250955,13976909178。
第四工作组联系人:省港航管理局招海明
电话:0898-66100610,13907570740。
此文附件表格可在海南交通运输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