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海事处凤凰矶执法大队开展夜间渡船跟踪检查
2015-12-22
为认真落实客渡船“116”管理机制,积极贯彻长江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渡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荻港海事处《2015-2016年枯水期“三防一禁”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凤凰矶执法大队开展夜间渡船跟船检查。
12月20日晚7点左右,凤凰矶执法大队人员来到繁无汽渡南岸码头,首先对待渡区汽车流量、码头照明、渡船车辆引导人员是否在岗尽责、渡船夜间信号是否按规定显示等状况进行观察,随后登上渡运的“繁无渡江号”轮驾驶台,询问当班人员在岗情况,并就近期安全形势进行了通报。在跟船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观察了驾驶人员的实操技能,重点查看驾驶员是否主动用甚高频报告船舶动态,按规定鸣放声号,主动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明确会让意图,在渡船斑马线内安全渡运,并与当班驾驶人员探讨了枯水期驾驶要领,同时观察了渡船靠离码头船员操作情况,渡船是否超载,积载是否平衡,三角木是否固定车辆等情况,并对荻港水道通航水域船舶流量,经过近一个小时时间的实地跟船检查,海事执法人员对繁无汽渡夜间渡运情况有了直观的了解、做到了心中有数。
跟船检查结束后,要求渡船船员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熟练掌握本船助航和通信联络设备的性能,加强船舶主机等设备的维护,严禁船舶超载,航行中不抢航,按规定航路、航线航行,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和水位公报,严禁在恶劣气况冒险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