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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会在邕召开
2015-12-11 
        

        南宁讯(覃菲通讯员黄耀国)为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起草了《自治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两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形成了送审稿。为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规范性,12月4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评审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李日昌出席会议。

        会上,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了《预案》编制及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就《预案》中的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处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细则以及自治区和市级正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衔接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政府应急办、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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