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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大队“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15-12-08 
        

        农村道路交通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成为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大“瓶颈”节点,为进一步降低农村交通事故指数,于都大队以“减事故、保安全、创和谐”为目标,坚持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创新机制,打碎农村交通问题“瓶颈”,全力增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针对性,最大限度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

        一、全面提高管理合力。大队紧紧围绕城市交通建设情况,研究制定远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保农村道路规划规范化、系统化;二是进一步健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基层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速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进程;三是建立农村交通事故隐患整改机制,完善交通排查整改制度,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管理合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社会化。

        二、加强城乡一体对接。一是积极争取政府重视支持,实现城镇一体化对接,把城区交通、农村交通并轨立制,根据特点形成立体道路管理体系格局,切实解决农村交通长期老大难问题,促进农村交通健康发展;二是长期做好联动工作,加强各村组、农机及农村协管员力量参与工作,有效形成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合力;三是持续推进对农村地区危险车辆、危险桥梁、危险路段、重点路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和彻底排查,重点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欠缺。

        三、做好管理服务同步。大队结合日常路面管理,一是对农村中短途客运企业做好督查、抽检;二是把农村肇事、违法驾驶员和出租、客运及农村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列为教育重点,定期上门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车辆单位完善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落实临检、抽检措施,确保重点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况;三是抓好窗口建设,进一步做好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简化手续,完善各类服务设施;四是立足农村、面向群众,坚持“流动服务车”下乡,为群众提供上牌办证、检审一条龙服务。

        四、持续渗透宣传教育。大队从寻求政府支持为起点,将交通安全宣传责任落实到镇、村、小队一级,大力强化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形成各乡镇有主管领导、有村委一级村长、小队组长为宣传员的宣传网络,指定一名民警作为交通安全宣传指导员进行指导。同时,对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对镇、村考核,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实施“畅通工程”,全方位、多形式地加强对广大村民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持续渗透农村群体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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