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浙江]杭州正式实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经营权无偿使用
2015-12-08 
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动态调控运力规模,推动“区域打通、同城同价”……12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正式实施。

80余处修改体现科学决策

《指导意见》在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9月15日,《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9月24日,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468条。经过梳理分析,归纳出84类意见,主要涉及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实行经营权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支持创新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等六大方面。

根据归纳出的意见建议,杭州市改革办对《指导意见》全文80余处文字进行了调整修改,并由原来的22条增加为23条。

在征集到的468条意见建议中,有一半以上与征求意见稿原文表述基本一致,如改革运价机制、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等。杭州市改革办在充分考虑各方关切的基础上,新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如将同城一体化内容单独列为一条并作详细表述;对部分属于操作层面的建议,将在下步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对于经营权再配置不要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车辆确权后允许成立个体经营户等意见建议,因与建立以服务质量为主要依据的退出机制、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等行业发展方向不符,杭州市改革办未予采纳。

健全征信体系支持创新融合

《指导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和加强组织保障等6方面共23条内容。

《指导意见》提出,科学定位出租汽车,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动态调控运力规模,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规范经营权交易行为;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经营,发挥国企示范作用,支持创新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服务品质;转变行业监管方式,健全行业征信体系,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同城同价推进区域一体化

随着萧山、余杭、富阳三地先后撤市改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融合发展,以旅游度假为特色的之江新城迅速崛起,这些区域与主城区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交通联系日趋紧密,为区域出租汽车与主城区出租汽车走向融合奠定了基矗

杭州市以本次出租汽车深化改革为契机,在公交一体化基础上,提出出租汽车行业“区域打通、同城同价”的要求,以推进出租汽车一体化发展,形成城乡统筹、市区一体,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管理高效,运营规范、服务优质,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

“区域打通、同城同价”的工作与主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同步,于2015年年底基本完成,最迟不超过明年4月底前完成。实施“同城同价”后,出租汽车运价短期内将呈现短距离有所上升、长距离基本持平的情况。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