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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3号线工地吊车侧翻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2015-12-07 


去年12月4日的相关报道

2014年12月3日下午3点15分左右,在南京市秦淮区建康路与平江府路交会处西南侧,南京市地铁3号线夫子庙站工地上,一辆正在起吊钢筋的吊车突然侧翻。钢筋从高处掉落,吊臂倾倒砸在工地旁边的平江府路上。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近日,南京市安监局公布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直接原因系吊车驾驶员违章操作。

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发后,现代快报曾详细报道了事发情况:一辆吊车的吊臂在倾倒后,将工地围挡砸出一个近两米宽的豁口。吊臂弯曲成“V”形横在路上,两端搭在车顶,中间部分砸向地面。调查处理结果显示,这次事故发生在南京地铁3号线TA09标夫子庙地铁站2号出入口施工现场,由中铁五局第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事故一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同时造成5辆小轿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吊车驾驶员违章操作

南京市人民政府当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调查处理结果显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吊车驾驶员违章操作,将汽车吊架设在沟槽边缘土质松软且易坍塌的地面上,未在左前侧支腿下方垫设垫板,当钢筋吊运至汽车吊左侧时,超载13.7%,左前液压支腿处压力加大,致使汽车吊左前液压支腿下陷,最终导致汽车吊整体倾覆。此外,中铁五局四公司项目部吊运钢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没按照吊装作业要求,安排有资质的信号司索工进行作业,也没有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管理和设置警戒。加上相关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施工队长也不长驻现场,现场巡查、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吊运钢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间接导致事故发生。

涉事驾驶员被批捕

调查结果认定,这是一起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相关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单位吊装作业现场无专人管理和警戒、作业现场管理缺失所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过研究,调查组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汽车吊驾驶员由于违章操作,将汽车吊架设在沟槽边缘土质松软且易坍塌的地面上,未按照《汽车起重机操作手册》的要求在左前侧支腿下方垫设垫板,在没有信号司索工指挥的情况下,自行起吊,且超载,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涉事驾驶员已被批捕。建议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除名、撤销职务、解聘、行政警告处分、罚款、诫勉谈话的处罚。

另一起事故

调查结果公布

市安监局还公布了2014年12月17日地铁4号线钢筋坍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该起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二次衬砌拱墙钢筋拱架在实施整形加固过程中因突然失稳,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和负责施工的诚创劳务公司在对二衬拱墙钢筋拱架进行整形加固时,对其稳定性变化和相应维稳措施缺乏实践经验,加固措施不当,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实施整形加固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安全风险判断预估不足有关,也和相关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有关。对诚创劳务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郑鹏赵书伶)

(原标题:南京地铁3号线工地吊车侧翻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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