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速交警曝光危驾案例
2015-12-04
原标题:高速交警曝光危驾案例
12月1日,高速交警一大队曝光了两起今年以来京藏高速海东市境内发生的危险驾驶典型案例。同时,民警提醒,本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又增加了两种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并且有多项交通违法处罚上升至刑事处罚,驾驶员应注意谨慎驾驶。
案例一:2015年3月19日,犯罪嫌疑人蔡某驾驶的青×××号“雪佛兰”牌小型轿车,由乐都县城行经乐都收费站准备进入京藏高速公路时,路遇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执法检查时拒不配合,并辱骂执法人员。因其口中有浓烈的酒精气味,一大队民警在乐都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的协助下带其到乐都区人民医院抽取了血液后送往乐都区岗沟派出所醒酒。
4月6日,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移送至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乐都区人民法院判处蔡某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案例二:2015年10月1日,驾驶人阿某醉酒后驾驶青×××号小型客车,沿京藏高速公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1754公里处时,与同向道路南侧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和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阿某前往乐都服务区但没有报警,后经巡逻至此的高速路政部门发现有交通事故随即报警。后委托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对阿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鉴定,血醇浓度为119.5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2015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阿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交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依法起诉。
省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本月起正式施行,其中增加了两种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并且有多项交通违法处罚上升至刑事处罚。
这两种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情形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可以置身事外了,一旦有直接责任,是需要担责的。
此外,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来源:海东时报)
(原标题:青海高速交警曝光危驾案例)
本文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