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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黔江交巡警送平安出行锦囊
2015-12-04 


交巡警开展夜查行动通讯员彭冲摄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倡导群众养成文明出行习惯,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为广大群众送来了平安出行锦囊。

3项交通违法行为升级“入罪”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刑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行为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情节严重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行为规定为犯罪。

交巡警温馨提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好习惯,安全文明出行。

谨防易引发“路怒症”的6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城市道路中,6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容易引发“路怒症”:

1、随意变道、加塞。最普遍也是最遭人痛恨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而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违法停车。停车不看前后左右,堵了路口或堵了别人的车,容易引发纠纷。

3、逆行。特别是一些单行线,正常行驶的车辆与逆行车辆在路口发生“顶牛”,双方各不相让。

4、开车打电话。路上明明没什么车,前车却慢吞吞,甚至一车占两道,超上去一看,原来在打电话。后车司机没忍住,开骂。

5、行人乱穿马路。司机驾车途中被突然蹿出的行人吓到,因受惊而破口大骂。

6、远光灯。被远光灯闪到眼睛,对向驾驶员勃然大怒,也开启远光灯还以颜色。

交巡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行车途中时刻绷着法治和道德这根弦儿,守法出行,礼让为先,远离“路怒症”。

通讯员:李鑫彭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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