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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公路将采用动态费率服务水平低过路费降
2015-11-24 
12月1日起,《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将正式实施。新规中,四川省创造性提出高速公路动态费率调整机制。根据该条例,高速公路收费多少将与道路状况和服务水平挂钩。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当根据高速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建设质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志强此前表示,动态费率调整机制作为具有创新性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手段,在目的上着力于提升高速公路公共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据了解,四川省交通厅已启动对四川省高速公路的测评打分,从服务、安全、质量等几个方面考核高速公路的服务质量,将依据各项指标给高速公路打分,并将在质量评价中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根据得分情况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因此,高速公路的服务质量得分低,也就意味着过路费将会降低。目前,省政府正在审批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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