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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违法将纳入诚信档案
2015-11-21 
本报讯

(记者丛民)山东济南市政府近日发布《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将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将被纳入诚信档案。

济南市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和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将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提供便利;对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信用信息传播等形成社会性惩戒,建立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防机制。

济南市将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原“济南信用网”升级改造为“信用济南”官方网站,并依托企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非企业法人(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以及市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完善“一网三库一平台”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本文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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