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5-09-11
本报9月8日讯(记者樊伟宏)近日,为应对淄博市公路突发事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恢复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运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据悉,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台风、浓雾、雪灾、道路结冰、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安全事件等可能导致的公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等情况。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