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新改建28条旅游公路
2015-09-08
经济晚报南昌6日消息(记者蔡元刚)6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旅发委联合编制下发了《江西省旅游公路建设规划(2015-2020年)》。根据《规划》,江西将安排约18.54亿元资金用于全省28个旅游公路项目建设,建设总规模为398.3公里,其中新建里程135.8公里、改建里程262.5公里。新(改)建为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将按150万/公里给予补助。
新建旅游公路135公里
据了解,此次旅游公路建设规划项目的选取遵循以下原则:通往国家4A级及以上景区的公路;通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公路;通往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且2013年底游客流量达10万人以上或者2020年底游客量预测为30万人以上景区的公路;通往具有独特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的景区公路;地方积极性较高且配套资金能够落实到位的公路。
根据《规划》,此轮旅游公路建设总规模达398.3公里,其中新建里程135.8公里、改建里程262.5公里。按技术标准分,一级公路11.8公里、二级公路107.6公里、三级公路272.4公里、四级公路6.5公里。包括张家坊至高州环武功山旅游公路、明月山温汤至洪江环武功山旅游公路、湾里区太平镇红枫旅游公路、新建县象山森林公园至昌九大道旅游公路等28个项目。
二级以上每公里补150万元
据悉,此轮旅游公路建设项目主要采取二级或三级公路标准,特殊及困难路段(如确有建设必要)可建设少量一、四级公路。江西将采劝以奖代补”的形式,即在安排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再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省级奖励资金。
其中,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为新(改)建为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按150万/公里给予补助,新(改)建为三级公路项目按90万/公里给予补助,新(改)建为四级公路项目按50万/公里给予补助。
省级奖励资金标准为,新(改)建为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按30万/公里给予奖励,新(改)建为三级公路项目按20万元/公里给予奖励,新(改)建为四级公路项目按10万元/公里给予奖励。
此轮旅游公路建设投资总估算为18.54亿元,按照补助政策,省级将需安排扶持资金5.1846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2751亿元、省级奖励资金0.90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