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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渡工考试发证将有规可依
2015-09-07 
据统计,湖北省现有渡口1792处,渡船2471艘,其中12客位以下渡船884艘、占渡船总数的35.8%。由于12客位以下渡船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山区,且基本上都是义渡和半义渡,渡船驾引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变动频繁,按照《内河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取得适任证书十分困难。

为解决12客位以下渡船船员持证难问题,湖北省地方海事局根据《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研究制定《湖北省内河渡口渡船渡工培训考试发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充分考虑到12客位以下渡船船舶结构、航行区域、驾引技术要求、驾引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明确该类渡船可以仅配备渡工,并在申请渡工证条件、渡工培训组织、考试(考核)方式、发证管理等方面进行五个方面的大胆创新和突破。

一是在培训内容方面适当简化,以提高渡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为主,以理论培训为辅;二是在培训组织方面,考虑该类船员难以集中到培训机构培训的实际,明确渡工培训可以由渡船运营人、乡镇政府或县级海事部门组织;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考核)方式,将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并侧重实际操作考试;四是按照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原则,授权县(市、区)海事机构具体负责渡工培训、考试、发证管理;五是建立渡工协同管理机制,在渡工初次申请证书、年度安全培训、证书到期换证等环节将渡口运营人、村、乡镇政府等纳入进来,共同把守渡工适任关。《办法》中还明确申请渡工证书的条件、适任培训考试大纲、考核方式、证书样式、证书有效性等事项。

该《办法》拟于近期颁布实施,我省渡工培训考试发证将有规可依,为我省渡口居民出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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