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河北整交第四波9月6日开始向校车交通违法说不
2015-09-04 
9月6日至15日,河北交警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这是河北“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的第四阶段。

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期间,河北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并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严查使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同时,各地交警还将增设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检查中,若发现使用拼装或者已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对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一律扣留车辆,车辆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责令停运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河北省交管局提醒,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要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家长若发现孩子乘坐校车有超员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抵制黑校车、黑车、违法超员车辆。

(河北新闻网)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