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切实强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2015-08-26
青岛港是全国危化品装卸、存储作业大港,港区内现有危险品作业企业16家,作业泊位65个,港区储罐135座、罐容497.5万立方,危险品集装箱堆场3个、总面积8.27万平方米,危化品货物吞吐量年均增幅7%。为确保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安全,青岛市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各项措施,努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机制。主要做法:
一、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把安全责任逐一细化分解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形成“自上而下抓管理、自下而上抓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市14家港口危化品企业顺利通过标准化考评,其中5家企业达到交通运输部一级标准。二是建立安全管理辅助体系。建立危化品数据库,摸清危化品行业监管底数,对基础信息实行数字化、标准化、模块化管理。建立由60多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港航企业建设、运营、日常管理智库辅助体系,每年抽调专家开展管理、评估、决策、资质认定等方面工作。累计收到意见建议20多条,排查隐患整改落实150余处,提升了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建立部门联动体系。青岛市交通运输委联合海洋与渔业局、青岛海事局以及有关港口企业建立港口安全生产联席例会制度,定期查找危化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监管重点和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共同抓好港口危险货物监督管理。
二、突出抓好源头管理。一是严把资质认可关。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从各港口设施硬件配备、软件建设、人员资质、工艺流程、技术规范等方面逐一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严格落实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备案,特别是原油码头、LNG码头、液体化工码头等危险品码头的投产使用和监管,确保每一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要求。二是严把安全条件审查关。制定《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审查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明确环节步骤,将安全条件审查是否合格,作为项目能否上马的先决条件,从制度上保障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安全要求。全程指导企业进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2013年以来全市共有6家企业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不能反映企业实际安全管理现状而不予进行备案。三是严把企业自检自查关。监督港口企业落实自检自查制度,对作业环节操作流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逐项梳理,结合问题备案记录台账。2012年以来,先后开展3次重大专项安全检查,企业上报自查报告22份,150多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了安全风险隐患。四是严把现场监督关。结合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港口企业安全检查记录簿》,将安全检查内容分解17个大项,135个子项,逐项列明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坚持关口前移,设立黄岛港区危化品监管点,加强了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五是严把作业审批关,建立网上审批工作机制,落实24小时作业审批制度,对危化品的作业时间、作业泊位、作业货种、作业数量、货物流向等进行全过程跟综、全方位监管。计划投资3700万元构建港口危险货物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统计分析等信息共享、资源整合。
三、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开展安全专项活动。每年组织2万多名港航企业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平安港航”创建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与石油大学签署框架协议,联合开展港区风险评估和安全规划,对13家港口危化品企业进行了现状评价、应急预案备案和重大危险源备案;围绕风险类型、风险等级、应急能力等管控重点,对黄岛港区开展风险评估,对在建的董家口港区进行安全规划,着力提升风险点防范控制能力。目前已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统筹使用应急资源。优化港航企业应急资源,在黄岛油港区和前湾港区,成立以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和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核心区域的2个应急处置中心,并与周边港口经营企业建立协调机制,统一协调调度人员、物资,共同应对危化品应急事件,处置应急事故,提高区域联动、协同作战能力。目前,已组建15支、300余人的应急处置队伍。三是组织应急实战演练。编制了3个应急管理方案,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应急联动演练,有针对性组织港航企业开展消防救生、港口设施保安演练、危险品集装箱泄露应急处置联动演练等各类演练演习20余次,切实提高了港航企业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