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交通运输局采劝四步法”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015-08-26
杭锦旗交通运输局采劝四步法”(即“一梳二论三建四执行”),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步,查漏补缺,归纳整理,明确制度建设任务。对照“三定方案”和“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梳理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范围、内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成果,周密细致地查找制度建设空缺以及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已有制度,明确制度制定和修
订完善的任务。
第二步,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确保制度科学可行。为使“三重一大”制度真正发挥出实效,避免制度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该局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深入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养,道路运输等一线领域详细调研,征求系统各部门负责人、一线职工、服务对象和施工企业的意见建议,借鉴其他部门成功经验,并多次召开局务会议进行研讨论证,确保制度的科学合理
和可行,符合部门实际。
第三步,科学分类,确立制度,保障制度具体可操作。根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范围,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4大类17项制度,涵盖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全领域和关键环节,并努力做到细化流程、量化标准。
第四步,严格执行,狠抓落实。通过对制度的重新修订
完善,基本达到制度建设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