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半个月吊销驾照244本
2015-08-01
7月15日起,江苏交管部门启动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7月31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行动开展半个月以来,全省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毒驾2095起,疲劳驾驶1226起,闯红灯9.5万余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8万余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44本,行政拘留571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数据只是整治行动开始阶段取得的初步成效,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在8月1日至9月27日,开展5个波次的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国统一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继续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记者了解到,此次统一行动将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交通安全违法统一行动(8月1日至8月10日)。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源头排查,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
第二阶段:整治套牌假牌车辆交通安全违法统一行动(8月13日至8月22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形式,开展“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并会同刑侦、治安部门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
第三阶段: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交通安全违法统一行动(8月25日至9月3日)。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动态监管,严查夜间客车违规运行,落实安全承诺制度,开展液体危险货物槽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集中检查。
第四阶段:整治校车交通安全违法统一行动(9月6日至9月15日)。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并针对本地校车开行时间、路线特点,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增设护学岗;
第五阶段: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9月18日至9月27日)。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特别强调,如果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交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证处理。通讯员苏交轩记者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