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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架设“增信桥梁”
2015-07-24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金融办获悉,我省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为信用等级难以达到银行门槛,且自身缺乏有效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架设增信桥梁。

据介绍,2013年以来,省政府决定连续5年由盛市、县三级财政各安排11亿元资金,大力充实县域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并规定国有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同时,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扶持小微企业数量、担保额度、占比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评体系,确保国有担保机构重点扶持单户在保余额5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截至2014年12月末,全省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为153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

另外,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坚持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利多赢,由担保机构、省及中央财政、银行、县区财政按照4:3:2:1的比例,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盛市、县三级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代偿损失给予补偿。推动省信用担保集团转型,强化其再担保功能,对市县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再担保,增强政策性担保机构信用。截至2014年末,再担保体系已拥有110家成员单位,体系覆盖了16个市和87%以上的县区。

中小企业在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繁荣、缓解就业压力、增加财政收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始终把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作为全省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江淮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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