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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2日零时起高度3米以上车辆不允许上乌市高架桥
2015-07-24 
        

        22日,在河滩快速路克南高架入口处,新设立的限高杆上挂有限高3米、限重30吨、货车禁行等标识牌。(记者魏向阳摄)

        新疆网讯(记者张莉)我市高架桥匝道口处的限高杆调整至3米,这意味着今后超过3米(含3米)的大型车辆将不再允许上高架桥。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获悉,从22日零时起,克南高架桥、东西外环桥等全市所有高架桥72处匝道口的限高杆全部调整,由原先的3.5米调至3米。高度超过3米(含3米),重量超过30吨(包含30吨)的车辆不能通行。

        为何要调整限高杆高度?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城市快速路管理中心路政科科长王伟解释,主要是基于桥梁安全的考虑,重型货车易对桥梁桥体造成损坏。所以暂时进行调整,以保证其他小型车辆的通行安全。

        而此次限高调整要持续多久,目前职能部门尚未给予明确期限。针对后期快速路保洁、清雪等作业问题,快速路管理中心将限时调整限高杆高度。

        如果出现限高杆被撞断的情况,车主要按照成本进行赔偿。若车辆被卡,可拨打6665578进行求助,快速路管理中心的路政人员将24小时进行巡查。本月26日前将更换完所有的限高杆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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