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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动车主二次以上交通违法将重罚
2015-07-21 
本报南宁讯(见习记者/孟振兴)7月20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该市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在强化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二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并将违法数据与该市失信惩戒系统相关联。

从今年4月1日起,南宁交警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违禁通行、飙车、违规载人、超限载物、非法改拼装和加装遮阳散持物驾驶等违法行为,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4万起,100%责令当事人现场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全市组织学习人数日均1万人次以上;交警部门还在全市42个主要交通路口设置了非机动车前置等候区,在49个路口增设完善了电动车交通安全设施,对4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进行了配时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路权,引导电动自行车安全、有序通行。

接下来,该市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首府交警在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学习点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采取抄写交规、路口执勤体验以及民警当面教育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教育学习,固定学习点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简易学习点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对于电动自行车二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同时及时将违法数据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与南宁市失信惩戒系统相关联,让交通违法者“一朝失信、处处受限”。

作者:孟振兴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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