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乘客万米高空触动安全门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被批捕
2015-07-16 
        法制网讯记者潘从武通讯员于惠如刘晓因为好奇,旅客陈某在成都至乌鲁木齐的航班飞行在万米高空时,拉开了应急舱门操纵手柄盖板。结果,他因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6月18日下午5点45分左右,我们接到机场地面指挥中心指令:大约15分钟前,有旅客在当日CA4191成都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班上擅自触动飞机应急安全门,致使飞机驾驶舱内安全门预警系统预警。”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朱赤说,当时飞机正在以每小时850公里的速度飞行,飞行高度有1万米。

        当日19时11分该航班落地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往CA4191航班。机长告诉民警:“是坐在17排L座的乘客陈某擅自拉开了应急舱门操纵手柄盖板。”

        朱赤说,当时陈某已经被机组人员控制并安排到飞机最后一排座位上。“陈某见到民警后,反复说:‘乘务员跟我说过不能碰那个门,但我没见过也不知道那是啥东西,出于好奇就想碰一下,没想到这么严重。’”

        在询问中陈某表示,他是四川人,在新疆当包工头,当天是他第一次坐飞机,对自己的行为他非常后悔。

        朱赤说,陈某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机上秩序,还严重影响了飞行安全。经乌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新疆机场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执行逮捕。

        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是新疆首起旅客因擅自触动飞机应急安全门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