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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加减乘除”法打通“最后一公里”——省交通运输厅依法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综述
2015-07-09 
近年来,酒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势头强劲,风电并网装机容量不断加大。但是,风电大件运输审批事项一直让企业很头疼。一位风电装备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风电塔筒运输任务重、时间紧,由于往返兰州办证不方便,当地企业经常会被罚违约金,不仅增加了企业生产和运输成本,而且增加了运输风险。

不过,从2014年4月起,这种情况得到了改变。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精简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支持酒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基地风电大件运输。这只是省交通运输厅取消、下放、合并行政审批项目中的一项。

近两年来,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举措来抓,以处理好市场和政府关系为核心,以市场化改革为基本方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加减乘除”运算,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激发了交通运输市场活力,推动了全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做好行政审批的“减法”

简政放权,重点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这道“减法”题,是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提。

2013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能放必放、重心下移”的原则,对原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项,占原有项目总数的30%,合并行政许可项目9项为4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6项。目前,省交通运输厅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6项。今年5月,根据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再砍掉一批”精神及省政府安排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厅属各部门和单位对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进一步提出了取消、下放意见,拟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项,下放部分许可权限1项。同时,重点对内部管理事项“权限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部门和审批子项、环节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办理相关事项。

以运输站场前期审批和公路项目预审审批为例,根据2015年1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改进公路运输站场建设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的通知》,凡纳入规划和项目库的项目,由各市(州)、县(区)交通运输局确定项目法人并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国家级主枢纽项目和国家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运输站场项目报省发改委审批工可及初步设计,省交通运输厅出具行业意见;其余公路运输站场项目报市(州)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市(州)交通运输局出具行业意见。3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公路项目预审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我省所有公路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分别由国家、盛市(州)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国家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审批;省交通运输厅只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一级、二级收费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审批;其他省道、农村公路、交通战备公路、以工代赈公路等项目施工图设计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经过调整,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权限大幅度压缩,审批重心进一步下移,公路、站场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在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不仅注重减内容,而且采取了“三减一压缩”措施,在减程序、减环节、减要件和压缩审批时限上下功夫,基本达到了办结时限在原时限基础上再缩短50%的目标,平均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日缩短到了9日以内。而且,这一系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多集中在经济领域和涉及生产经营活动及企业生产许可、经营范围等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关键环节,含金量较高,受益面较广,有效减少了行业对微观经济运行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多过细的干预,活跃了民间创造力,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

做好依法履责的“加法”

简政放权,不只是“减下来”、“放下去”,更重要的是把该管的事管起来、管到位。

为了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将行政审批权力行使好、把行政审批责任履行好,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人员,积极认真地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工作,在依法履责方面做好“加法”。

省交通运输厅对交通运输的行政职权开展了全面清理和自查,与对口部门就权责清单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必要性进行逐项审核论证,相应地采取了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撤并、加强等措施。在清理过程中,省交通运输厅注重理清横向和纵向的职责关系,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事项职责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对于需要多个单位共同配合的,明确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具体责任,克服了争权诿责、推诿扯皮等现象。目前,省交通运输厅编制的权责清单包含了交通运输行业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权力共306项,权责清单中详细列明了事项名称、承办机构、实施依据等要素,让人一目了然。

省交通运输厅权责清单着眼于细化每一项权力的责任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的依据,将责任追究和具体的行政权力行使紧密结合,实现了“权”与“责”的结合统一,有效防止了“有权无责、有责无权和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同时,权责清单进行公示后,明确了交通运输部门的权利和责任,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做好便民服务的“乘法”

简政放权工作做得怎么样,最终要体现在便民服务的效果上。省交通运输厅多措并举,在便民服务的效果上力求“乘法”效应。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服务,其中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负责受理14项,运政分中心负责受理2项。集中受理事项全部实行窗口受理、集中办理、统一送达、一站式办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办事项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结时间“七公开”。为更加方便群众申请、咨询及办理事项,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和省政府政务中心运政分中心已经实现了与省政府政务大厅的专线联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网络平台录入资料梳理工作已经完成,2014年底,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了外网受理。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省交通运输厅在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推出了陪同服务、预约服务和跟踪服务等便民措施,帮助办事企业和个人联系办证地点、指导到有关部门办理。特别是在审查资料过程中,对外地比较远的单位或个人,实行电话咨询,把办件的要求通过电话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广泛好评。同时,落实“首办责任”“一审一核”“归口审批”和“委托审批”制度。积极倡导马上办、及时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工作作风,对“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和重大事项,依法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核准。对一些特殊项目开通特殊通道,大力推行限时办结制度。省路政执法局按照“减到位、放到底、缩到短”的要求,明确所有途经我省或省内起运的不可解体超限运输车辆,均可就近在路政执法处或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测勘验和申请,有效缩短了审批时间,方便了申请业主。省海事局将船舶进出港签证下放到市州海事机构,不仅符合我拾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水上安全监管模式,而且避免了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事件发生,增强了许可的严肃性和基层海事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实施现场签证,极大地便利了管理相对人,提高了服务效率。省运管局根据现行道路运输法规,结合商务部等四部委发布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时对旅游客运车辆运营年限进行了调整,在车辆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前提下,运营年限从原来的最高8年提高到了最高15年,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运营周期,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市场活力。

结合省政府“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的整体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将全系统有关便民服务内容归纳为教育培训、交通旅游、公共安全三大块,梳理上报资格考试、自驾出行、交通安全等57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前已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申请、办理有关事宜。

做好转变职能的“除法”

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事,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由于硬件设施落后、技术手段跟不上、人才缺乏、监管方式单一等因素,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需要全面系统地推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转变职能,这样才能破除不利因素的影响,根除转变职能的思想障碍,消除“最后一公里”不通的问题。

为了做好取消下放项目的衔接和后续监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续工作的通知》,对合并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定审批程序、要件和办结时限,统一修改印制许可文书材料,并尽快在各服务窗口进行合并受理。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做好下放、承接、实施等环节的工作落实。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厅属有关单位和市州交通主管部门,也根据取消下放事项具体情况,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后续监管办法,确保了行业管理不缺位、安全监管不放松、便民服务更到位。另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正在对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规范,着力规范中介服务运行,使中介组织回归市场定位和服务本位,改善中介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能风暴民评活动,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征求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为全面推进“6873”交通突破行动和“五个交通”建设提供法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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