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优化绩效考核管理提升管理能力
2015-07-09
《阿拉善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于2015年4月28日经职工大会通过,自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办法》突出三个亮点:一是量化考核指标。新《办法》在细分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细项进行打分,提升绩效考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制度化奖惩机制。为打破“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的格局,新《办法》中加大了奖惩力度,突出“有奖必有罚,奖罚分明”的特点,通过科学的奖惩制度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发内部工作活力。三是绩效考核权力下放。弱化支队在绩效考核中的参与程度,充分发挥大队的自主管理能力,让一线职工更具发言权,在绩效考核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通过两个月的实施,也暴露出管理中的一些问题。首先管理观念陈旧,对绩效管理理解和认识不到位。部分大队仍然本着“吃大锅饭”的管理理念,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绩效管理的目标本身是为了奖优罚劣、激励先进、惩戒错误,而不是故意制造内部矛盾和麻烦。其次考核数据经不起验证。在由定性式模糊管理向定量式精细化管理转变的过程中,个别大队缺乏对考核数据严谨性的认识,不按考核流程得出的考核数据往往不能够反应真实情况。最后对考核结果缺乏总结。考核的最终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达到优化提升的目的,而不是为考核而考核,为工资而考核。个别大队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总结,没有改正措施,也就失去了绩效考核设置本身所应具有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功能。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绩效考核管理过程中建议从如下三点着手:一是提高对绩效考核的理解和认识。各大队领导要充分认识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理解绩效考核的管理理念和评价体系,从上而下的加强全体职工对绩效考核的理解和认识。二是积极听取一线职工对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相关问题,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不再是停留在纸面上,而是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共同参与、良好互动的模式。三是加强事后管理力度。将绩效考核后的总结与整改也纳入到绩效考核内容中,真正建立健全计划―执行―检查―优化管理模式,使绩效管理发挥真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