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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空气红色预警将启动单双号限行等三措施
2015-07-03 
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告明确,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警一级)期间,执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本市所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全天停驶80%。

(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三)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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